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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結束時間:2011/07/20
◎開獎公布:2011/08/18
◎獎品:I Phone、I Pad等大獎
◎活動辦法:1. 郵寄明信片投票
投票者寫下郵票的編號、郵票名稱以及投票者身分證上之姓名、電話和地址於郵局發行之明信片上(或至活動網站投票後列印選票,並剪下貼於明信片上)寄至「10099台北郵政100號信箱」,即可參加明信片抽獎。凡參加明信片抽獎者需於7月20日前投郵(以郵戳為憑),每張明信片限選1枚(張)郵票。
2. 網路投票
投票者在活動期間內於活動網站中欲票選之郵票網頁點選「我要投票」按鈕即出現「選票」視窗,投票者填寫身分證上之姓名、電話和地址後,按下「完成」按鈕即完成投票。
詳情請參閱活動網站說明 http://www.stamp100.com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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